关于开封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6号)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现公告如下信息:
经初步测算,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全市已累计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12038份,使用补贴资金2.26亿元。当前剩余资金约3800万元。
重点关注:按照“补贴资金总量有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系统中消费者首次提交时间为准进行排序,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停止。
凡在活动停止前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交车日期为准)、机动车注销证明(以注销日期为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开票日期为准)、机动车登记证书(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等全部申请材料,并且在系统内提交补贴申请的,可正常参与补贴。如上传信息有误将退回并限期修改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活动停止后,未完全取得申请材料、未及时在系统内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将无法参与补贴活动。
后续审核中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失去补贴资格,由其他申请人依次递补。
开封市商务局将适时公布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剩余额度,以便消费者合理安排购车计划,请及时关注。
附:开封市最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开封市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日
关于停止2025年开封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的商家、回收企业,广大消费者:
根据《开封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条“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文件要求,按照既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自2025年10月31日24时起,停止开展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0月31日24时以前已通过平台申领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按照原补贴流程执行,须于10月31日24时前到参与活动的实体门店完成以旧换新交易,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务必于11月15日24时前将申报资料全部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公告内容传达到辖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和商户。
(二)请各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对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按程序进行清运和处理。
(三)对已提交申请补贴的订单,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第三方审计及时进行审核,经审核旧车、新车和消费者基本信息不准确、返回整改的,及时通知参与商家配合整改并完善相关信息数据,以便准确兑付补贴资金。
开封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来源:汴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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