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讲明白最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点
作者:熙橙汽车网 发布时间:2025-11-23 18:06:19 阅读量:0

近日,公安部组织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这个法规对目前的新能源市场是个巨大冲击,不仅影响你我的行驶安全,而且还会影响许多小伙伴的购车决定~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要点:

百公里加速时间(0~100km/h)不少于5秒

很多车企新车发布会上,总拿“百公里加速时间”作为重要指标进行大肆宣传,其实这个指标对于一般家庭用车来说没有什么用,一味追求这个体验反而还会存在驾驶危险;

一篇文章讲明白最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点-1

以后大家购车终于可以不再关注这个指标啦

纯电动、插混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应具有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

车辆在纵向或横向方向上150ms时间内有不小于25km/h的速度变化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针对的就是新能源汽车电池起火事件频发的问题

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对于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纯电动客车、插混客车,电池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完成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培训,才能行驶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

具有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需要在启动后,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的方式,确认驾驶人是否完成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培训。

可以预见,这一条规定对目前市面上几乎所有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都是一个大的变更~

在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持续检测驾驶人是否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车速大于10km/h时,应至少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方式,持续检测驾驶人是否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汽车行驶速度超过10km/h时,驾驶室前部显示装置应关闭和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

这个政策针对的是目前市场上,新车一般配置了2~3个显示屏,可能会造成驾驶员分心的安全隐患

针对车门锁和车门把手的规定

乘用车应保证每个乘员至少能从两个不同的车门上下车,汽车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外把手,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式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

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在车门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针对车窗玻璃的规定

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或等于70%。

为了保障逃生,作为击碎玻璃式应急窗的车窗,应使用厚度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钢化玻璃或每层厚度不超过5毫米的中空钢化玻璃,且不应张贴遮阳膜。

总结

可以看到这些规定都是针对目前新能源车遇到的安全问题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直击痛点,一旦该法规付诸实施,相信对目前的新能源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如果不着急购买新能源车,并且对行车安全十分关注的小伙伴们,可以关注下这个法规的进展情况再决定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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