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道拥堵的时候,灵巧的摩托车走一走非机动车道不行吗?”
“原则上不可以,实际上不好说。”

“原则上怎么讲,实际上怎么说?”
……

有许多摩托车爱好者向提出过这个问题,可是一直以来都没有进行过解读;究其原因是各地方对于摩托车的态度存在很大差异,地方性交通法规自然也存在差异,在实际路面管理层面的差异更是巨大的。所以这个问题不会有能够让所有摩托车用户都认可的答案,只能从道路交通法规的层面找出一个可参考的答案。

正确答案:
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分道而行;非机动车道专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使用,汽车作为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会干扰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增加事故风险。
以上内容可以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查询到。
也就是说交通法规确实是不允许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性质上和汽车一样;所以不论是摩托车还是汽车,客观上都不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但是,非机动车道上大都有机动车泊位,这又要怎么讲呢?
前方是十字路口、脚下是汽车泊位,想要把车开出去当然要走非机动车道,只有开到路口才能进入机动车道。于是在非机动车道上短暂行驶的机动车其实是有很多的,是相当常见的,所以才会有许多摩托车爱好者表示“不服气。”凭什么汽车可以走而摩托车就不可以?究其原因自然是摩托车的泊位一般不在非机动车道上,抑或者说许多城市区域道路是没有摩托车专用泊位的;结果则是摩托车没有进入非机动车道的客观理由,那么出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摩托车被处罚也就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了。
反之,如果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部分区域设置有摩托车泊位,在相应的路段驶入非机动车道则符合交通法规;这是道路设计客观导致的结果,没有任何进行处罚的理由与依据。
事实上只有少部分城市对摩托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有严格限制,绝大多数城市是默认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选择性穿行的。
摩托车最大的优势是车身小巧,可以灵活穿行。
选择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初衷也是考虑到车辆的灵活性,其次则是相较于汽车的环保性。作为用户能想到这一点,作为交通管理方自然也是能够想到的。那么在摩托车保有量、非机动车保有量和非机动车道承载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对于摩托车的态度自然会包容的多。当然也有个别城市的道路条件不允许,其对于摩托车的穿插行驶行为则会相对严格的约束。
作为摩托车骑手要学会自律。
在交通法规默认摩托车可以穿插行驶的前提下,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摩托车至少要做到三点。
不暴力加速超车不恶意鸣笛或轰油门停车等待信号灯时要熄火非机动车充其量会有电动助力的电动自行车,其次有轮椅车或普通自行车,这些车都是基本没有声音且完全没有排放的。摩托车却截然相反,其噪音大且排气会带来难闻的气味,加速也会相当迅猛。
所以在超车的时候要提前鸣笛示意,不要忽然超车,否则难免会惊吓到非机动车司机。
超车或行驶过程不要恶意轰油门,非机动车上毕竟有许多老人和儿童。
停车等待的时候要熄火,避免噪音和尾气气味对他人造成困扰;非机动车道停车时往往偏拥挤,摩托车尾气的气味会影响到许多人,其尾气中的有害成分达到上百种之多,持续的怠速排放也是对他人健康的不负责。
总结:
摩托车在交通法规层面不允许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除非在非机动车道接近路口的路段有泊位,除此以外只有在机动车道施工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行的时候才可以临时借道行驶。摩托车行驶速度过快,确实不适合与非机动车混合通行。
要知道如果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摩托车通常是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可是有多少摩托车有三者险呢?基本都只是只有交强险,而交强险在一般交通事故中对对方财产损失(含车损)的赔偿上限仅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上限仅为1.8万元。如造成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赔偿上限是18万元。
大概率是杯水车薪。
所以慎重择道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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