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新能源汽车自燃:安全与发展,我们就是“既要”“又要” 社评
作者:熙橙汽车网 发布时间:2025-11-18 21:30:52 阅读量:0

最近一段时间,几起不同品牌的新能源汽车自燃事故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场上出现了“质疑”的声音:新能源汽车安不安全?还能不能买?当然,这些“疑惑”往往并非源于恶意,而是源于公众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关注、高期待。

首先,我们必须要旗帜鲜明地指出,新能源汽车一定要发展,而且要大步向前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的重要指示,这既是深刻洞悉汽车行业技术进步、能源体系变革之后的科学论断,更被随后的行业发展实际所印证。

“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产销量创新高——从2020年的140万辆跃升到2024年的1300万辆,渗透率过半;产品力显著提升——续驶里程更长、成本更低、充电速度更快,使用更便利;贡献突出——仅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消费超过2万亿元,有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不仅如此,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标准实现“走出去”,为世界汽车工业贡献了“中国智慧”。

正是有了这次“换道超车”,我国汽车工业才从过去的跟随式发展,走到全球舞台中央,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绿色革命。因此,我们更要捍卫新能源汽车产业来之不易的发展果实,不能因偶发事件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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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客观而言,公众的担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新能源汽车起火概率为0.00175%,显著低于燃油车的0.0052%。相比发展百年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对很多消费者来说仍是新兴事物,公众关注高、期待高,出现问题难免被放大。笔者认为,国家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要及时披露相关数据,建立并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企业报告机制。不能让偶发事故影响公众的判断,给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恐慌。

当然,安全是产业发展的基石,汽车企业要深刻反思,在技术上继续狠下功夫,争取杜绝偶发事故,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入零起火时代。同时,行业要加强监管,严把标准和法规标尺,督促企业牢守安全底线。

今年3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相比2020版国家标准,新国标将动力电池“不起火、不爆炸”升级为强制性要求,因此被称为“史上最严电池安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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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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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相关管理措施、政策、标准不断完善,行业监管能力与时俱进,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织起了一张牢固的安全网。

最后,我们再次旗帜鲜明地强调,对于新能源汽车,在发展与安全之间,我们始终坚持“既要”“又要”——既要保持高质量发展、又要筑牢安全底线。如此,我们的新能源汽车才能跑得快、跑得稳。

执笔:马鑫 编辑:陈伟 版式:李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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